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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华软件: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东华软件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未发生
任何除控股(含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
对外担保已审批额度为人民币162,300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4.61%;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6,513.41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
计净资产的6.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产生的债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有关规
定和法定批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尔奎、王以朋、潘长勇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