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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獐子岛: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3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8-7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獐子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对云南阿穆尔鲟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穆尔集团”)的借款,
是用于支持其业务发展,解决其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阿穆尔集团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了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借款利率定价公允,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
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树文:                               吴晓巍:



陈本洲:                               丛锦秀: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