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09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19-3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
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厚刚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
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
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公司
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公司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獐子岛玻璃钢船舶制
造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前盐村一宗土地所有权【土地证号:
辽(2017)大连市内四区不动产权第 00900150 号】出售给大连临海装备制造投
资有限公司,总价款为人民币 6,075 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
发展潜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经核查,公司本次资产以评估值为基础定
价,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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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涉及出售标的资产事项的相关协议,并办理资
产出售过户等相关事宜。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二、备查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土地所涉及大连獐子岛玻璃钢船舶制
造有限公司持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
[2019]第 1416 号);
3、《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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