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0-04-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意见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对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作出以下核实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已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但公司未能及
时预判到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可能发生重大异常,在消耗性生物资产管控中的监测
预警制度存在重大缺陷,还需不断完善制度持续改进,保持制度建设的有效性,
发挥制度在识别、分析、评估、预判风险、降低风险方面的作用。
2、公司《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3、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
明,公司监事会将行使好监督职能,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所提出的整改
措施,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规范,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消除鉴证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