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2021-04-2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影响已部分消除的专项说明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由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亚会 A 审字(2020)1285 号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部分事项
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所述事项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报告所述保留意见事项如下:
1、如獐子岛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示的其他事项, 2019 年 7 月 9 日,
獐子岛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5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其中,对于成本核算方式认定为涉嫌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失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本年度獐子岛公司对于成本核
算方式,仍采用原先一贯方式进行,我们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该
成本核算是否合理,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成本结转作出调整。
2、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6.50 亿韩元,折合人
民币 2,804.81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 8 亿韩元,折合人民币 482.54 万元,无
形资产账面价值 62.46 亿韩元,折合人民币 3,767.59 万元(以下统称“长期资产”),
上述长期资产所产生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不佳,存在资产减值迹象,
獐子岛公司针对上述长期资产未计提减值准备。在审计的过程中,我们未能获取
到充分、适当的证据来估计上述长期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亦无法确定对上述
长期资产需要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
二、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部分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积极
采取措施解决、消除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影响。
1、成本核算方式
公司的底播虾夷扇贝成本在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下核算,按苗种投入的年度
分别设置成本核算对象,成本构成为初始投入成本(主要为底播虾夷扇贝苗种费)、
增养殖过程成本(主要包括海域使用金、采购苗种资金对应的资本化利息),这
两类归集至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下作为存货成本;收获期成本(主要包括采捕费、
运输费、看护费等)直接进入当期收获产品成本。收获时,根据捕捞面积与养殖
面积的比例计算应转账面存货成本,收获期成本直接计入当期收获产品成本。
根据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9 号)认
定:“獐子岛公司结转成本时所记载的捕捞区域与捕捞船只实际作业区域存在明
显出入”。公司在 2020 年度主要加强了“当期实际采捕面积”的验证,捕捞船人
员每日登记《日采捕(副渔获物及保留物种)统计表》,详细登记每天采捕区域
的经纬度、所采捕扇贝的年度类别、采捕重量等信息,同时在《船舶航行日志》
中登记船舶具体的航行时间、点位坐标、作业类型等信息;生产管理部人员每月
据以绘制《底播贝收获示意图》,图中标示出公司确权海域范围、各年度扇贝所
在区域位置、每月采捕区域位置等信息,并据以测算登记《底播贝采捕记录表》,
记录每月采捕扇贝的年度类别、作业区域坐标、采捕亩数、产量等信息;同时,
生产管理部人员在船讯网查询每月捕捞作业船只的航迹,与《底播贝收获示意图》
中绘制的区域进行验证。2020 年 1 至 9 月份均采取上述验证方式,10 月份开始,
对上述验证过程形成《捕捞船队_月采捕记录核对报告》,单位财务人员同时参与
以上过程的验证。
综上,公司在“根据捕捞面积与养殖面积的比例计算应转账面存货成本”的
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了对实际采捕面积的验证手段,提高成本结转的真实性和准
确性。
2、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长期资产
期末公司聘请中介机构对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的相关长期资产可
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獐子岛渔业集团韩国有限公司评估收益价
值为 138.86 亿韩元,折合人民币 8,327.44 万元,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净资产为 122.23 亿韩元,折合人民币 7330.08 万元,公司判断獐子岛渔业集
团韩国有限公司不存在减值情况。
综上,公司认为 2019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经部分消除。
特此说明。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