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04-29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獐子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或“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亚会审字(2021)第 01530034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
说明:
一、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详细情况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一、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说明
(一) 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如獐子岛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所示的“承诺及或有事项”,2020 年 6 月 23 日,獐子岛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9 号),因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2017 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对獐子岛给
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罚款,部分投资者以獐子岛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对獐子岛提起诉
讼,截至本报告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为案由受理投资者提出
的诉讼共计 158 起,涉案金额 6284.48 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案件尚未审结,公司对该事项计
提预计负债 600 万元。我们未能对该未决诉讼事项应计提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
否对该未决诉讼事项及所涉及的财务报表项目做出调整,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獐子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
性水平为 400 万元,考虑到獐子岛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盈利和亏损交替发生,我
们采用前五年营业收入平均值 274229 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0.15%,由此计算得出的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400 万元(取整)。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2、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
第二节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
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
发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如“一、(一)”所述,由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投资者诉讼尚未判决,我们无法获
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已对上述诉讼事项中管理层的估计是否合理做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
上述事项对獐子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的金额。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如下: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投资者索赔人数不确定,投资者索赔金额不确定,投资者的最终索赔
金额与投资者索赔人数、投资者的损失计算方法、“三日一价”主张等相关,而前述因素均无
法准确预测;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不甚明确,司法实践的变化发展较大,无法根据既有案例准
确判断法院的审理思路;影响最终赔付金额的因素众多,包括“三日一价”、系统风险、非系
统风险、损失计算方法、交易因果关系、损失因果关系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认定都将
直接影响最终的赔付金额。因诉讼结果、是否存在其他尚未主张权利的债权以及獐子岛公司实
际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在法院终审判决下达及实际执行前均具有不确定性,故无法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获取其对相关赔偿金额计提 600 万元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獐子岛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
响,原因如下: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仅影响财务报表特定项目,主要包括预计负债、营业外支
出,这些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涉及的项目,并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诉讼事项
涉及的情况均已在附注中披露,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综上故认为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不
存在广泛性影响。
3、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 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獐子岛公司报
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4、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规定
我们未发现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导致獐子岛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
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二、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的说明
(一)出具的审计意见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獐子岛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9.18 亿元,资产负债率达
97.18%,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1,485 万元,且因证券虚假
陈述涉诉事项,公司部分银行账号冻结,冻结资金 3,615.91 万元,獐子岛公司已经在财务报表
附注三(二)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獐子岛
公司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示,仍然表明
存在可能导致对獐子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
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
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
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
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
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
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獐子
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獐子岛董事会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0 年
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附注三(二)中对重大不确定性已做
出充分披露。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了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
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
的披露。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不影响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
如上文第“二、(二)”项所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要
求编写的,该准则明示说明段落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同时,说明段落中涉及事项也不属
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
涉及的事项对獐子岛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保留意
见涉及的事项仅影响财务报表特定项目,主要包括预计负债、营业外支出,这些不属于公司正
常经营所涉及的项目,并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对于诉讼事项涉及的情况均已在附注
中披露,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综上故认为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不存在广泛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揭示了公司当前面临
的不利影响,董事会尊重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并高度重视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
(2)针对上述事项,董事会将积极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不利影响,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
事会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作的专项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
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出的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的
不利影响。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
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一)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认识到上述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拟采取如下措施:
事项一、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为了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在国内外诸多不利及不确定因素影响下,公司要进一步聚焦主业,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障
公司在稳定中谋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1、资源方面:
(1)聚焦核心产品和核心区域。充分挖掘现有产品及客户资源,加大对底播虾夷扇贝、
一龄贝、海胆、鲍鱼等活鲜品的销售,加快海洋资源端的周转速度,稳定增加公司现金流的同
时增加当期利润;选择优质苗种,优质区域,做好虾夷扇贝、海螺等养护工作,提高生产效率
及效益。
(2)提升活鲜品销售附加值。结合海珍品的生长特点及季节特点、市场价格等关键因素,
实施精准销售,提升产品毛利水平,在保持存量市场的持续增长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市场,提
升资源的附加值。
(3)提升优质苗种保障能力。近年,公司三倍体牡蛎苗种市场增长较快,成为公司重要
盈利能力支撑产业之一,公司要合理规划并拓展市场,稳步提升种与苗的保障供应能力。
2、市场方面:
(1)建立内部协同机制,做好采购、生产、供应、销售间的协同,增强市场竞争力;加
强精细化管理,优化组织人员、增加人均工效、控制生产成本,提升服务水平。
(2)进一步聚焦“獐子岛海参”食品。加强品牌运营,整合国内外优势海参资源,推进
线上与线下市场网络融合服务,进一步细分消费市场,不断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保持海参业务
逐年连续增长态势。
(3)放量运营“獐子岛休闲食品”。合作好国内零食连锁巨头运营平台,强化研发能力与
新品转化能力,借力商超、便利、电商等渠道,做大 KOKO 市场份额,加速市场放量增长。
(4)加快“獐子岛味道”系列海洋食品市场建设,整合海外优质资源,做好来进料加工、
原料贸易等业务。
3、管理方面
(1)团队建设
全面加强管理团队的职业化素养和市场化水平,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强化集团各
业务、职能中心的服务和管理能力,强化对分子公司的内控管理,精简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工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严肃规章制度的执行,促进各项运营工作高效执行。同时,遵循价值和
结果导向,建立行之有效的奖惩考核机制,量化分解责任目标,具体到人,形成人人担责的企
业文化氛围。
(2)继续推进“瘦身”减负
继续推进实施“瘦身”计划,聚焦产业核心项目和核心区域,加快处置与主业关联度低、
资金占用大、盈利能力差的资产和项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盘活资产,增加现金回流,控制
信贷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组织结构上要进一步减少层级,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非一线费用
支出。
(3)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持续进行海洋牧场生态系统建设,巩固加强土著品种的资源培育,降低海洋牧场经营风险,
推动海洋牧场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加强与各债权银行的有效沟通,稳定并逐步降
低贷款规模;强化开源节流措施,提高资产周转效率,优化经营性现金流,保障公司现金流安
全;积极有效应对中小投资者诉讼,防范降低赔付风险;积极探索引进战略投资者,提升公司
的治理水平。
事项二、关于投资者诉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诉讼案件,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公司将以负责任的态度,
妥善处理相关事项,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
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预期消除影响的可能性及时间
关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随着公司采取的改善措施的实施,尤其是旨在提高公司经
营活动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的相关措施得以全面有效实施,公司将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
月内持续经营能力得到提升。
关于投资者诉讼的影响:因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具有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确定相关事项
消除的具体时间。
特此说明。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