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3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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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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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
行相应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能
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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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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