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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獐子岛: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2021-08-28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1-3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全资子公司獐子

岛集团长岛养殖有限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转让给山东常

丰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基础,经过交

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的,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出售资产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常丰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 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砣矶镇后口村

    4、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长岛县砣矶镇后口村

    5、法定代表人:张锁庆

    6、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34MA3EM3B11G

     8、经营范围:水产养殖、渔业捕捞、水产苗种生产、水产品零售、技术开

发等

     9、主要股东:张锁庆

     10、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万元)
          总资产                                        8,135
          净资产                                        7,457
         营业收入                                       2,356
          净利润                                        1,012


     上述交易对手方的履约和付款能力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交易的款
项回收风险可控;与本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为獐子岛集团长岛养殖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包括存

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上述资产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司聘请了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1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对拟转让的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元正评报字[2021]

第 156 号)。根据该评估报告,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718.93 万

元,评估价值为 2,055.73 万元,增值率为 185.94%。

     具体明细如下表如示:
         项目                 帐面价值(万元)                  评估价值(万元)

一、流动资产合计                   456.51                           1,097.14
         存货                      456.51                           1,097.14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                 262.42                            958.59
        固定资产                   193.85                            666.04
        无形资产                   68.57                             292.55
三、资产总计                       718.93                           2,055.73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獐子岛集团长岛养殖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常丰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双方同意,本合同采用固定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包死),在参考评估

值基础上最终确定转让总价款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

    2、本合同签署后 3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的 40%即 800 万元(大写

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以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完成资产交接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的 40%即 800 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佰万元整)以

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乙方将剩余 20%转让价款即 4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佰万元整)以电汇方式支付给甲方。

    3、自甲方收到转让价款的80%即1,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

起3个工作日内,将持有的本次转让资产的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双方签署资产

证件移交清单,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更名事宜。

    4、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甲方停止转让海域的捕捞作业,合同生效后,本

次转让的海域及海底存货的看护权交由乙方。

    5、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本次转让资产所有相关证件的变更,

甲方应全力配合。

    6、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办理本次转让标的原取得时相关协议的解除或签订

合同主体变更三方协议,乙方应全力配合。

    7、本合同如果需要甲方控股股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出具相关决议的,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控股股东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具相关决议后且按合同约定收到首笔款项后生效。

    五、定价依据

    本次资产转让的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参考,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

确定的,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等事
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资产出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经核

查,公司本次资产出售价格是在评估值基础上经过交易双方充分谈判协商而确定

的,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出售。

       七、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不

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

       八、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加快推行瘦身计划,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控制养殖风险

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于山东省长岛县砣矶镇的经营业务调整为整

合当地养殖资源的轻资产运营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于外岛海域养殖和经营方面

的风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本增效,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运营质量。

    本次交易后,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可回收流动资金 2,000 万元,增加净利

润约 1,200 万元。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对公

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将有所改善。

    交易需在交割完成后,才能确认处置损益,最终结果以年审会计师审计为准,

以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