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2022-04-01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獐子岛
股票代码:00206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住所: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通讯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 95B 号 3 层 7 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签署日期:2022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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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獐
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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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四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六章 备查文件 ............................................................................................ 8
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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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獐子岛、上市公司、公司 指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被动
指
次变动 减持獐子岛股票之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发
指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系公司控股股东
展中心
《公司章程》 指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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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2、登记机关: 长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注册地: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4、法定代表人:邹建
5、注册资本:9,754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247260168455
7、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集体资产管理业务;货物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禁止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开发、
销售高效、环保节能型交换装置和动力装置;农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海水捕捞(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期限:自 2000 年 12 月 20 日至无固定期限
10、股东:长海县獐子岛镇人民政府持股 100%
11、通讯方式: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 95B 号 3 层 7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
姓名 性别 国籍 任职情况
区的居留权
邹建 男 中国 否 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投资发展中心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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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二章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公司控股股东投资发展中心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导致持股
比例下降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5%以上的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在未来 12 个月内是否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
份尚无明确计划。若发生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不存在未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等有损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
第三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投资发展中心持有公司股份 15,996.8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95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发展中心持有公司股份 5,000.8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325%。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 10 时至 2022 年 3 月 26 日 10 时
止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所持公司
109960000 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竞拍了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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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
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
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暨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
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竞买人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股
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本次拍卖完成股份变更过户后,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所持
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5000.89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7.0325% 。
二、权益受限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投资发展中心持有公司股份 15,996.8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4956%。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有公司股份 5,000.89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325%。
因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等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案,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15996 万股股份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
15996.01 万股股份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当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
中心将持有的上述 10996 万股獐子岛股票通过执行司法裁定过户给大连盐化集团有限
公司后,投资发展中心剩余持有公司股份 5,000.89 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 5,000
万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7.0312%,质权人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1 万股股份处于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 7.0313%,司法冻结执行人为辽宁省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章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投资发展中心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未通过证
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份。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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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 备查文件
1、投资发展中心的《营业执照》(副本);
2、信息披露义务人投资发展中心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文件;
3、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平台公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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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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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省大连市
公司
股票简称 獐子岛 股票代码 002069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辽宁省长海县獐子岛镇沙包村
展中心 注册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5,996.89 万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22.49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5,000.89 万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15.463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2 年 3 月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执行法院裁定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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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是□ 否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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