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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獐子岛: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2-14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因与平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其持有的公司 10,996 万股股份于 2022 年 3 月 26 日在
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被公开拍卖成交,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获得
该部分股份。上述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63)、《关于公司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关于控股股
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关于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关于披露权益变
动报告书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11)、《关于股东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13)。

    二、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过户完成的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查询的信息获悉,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拍卖获得的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10,996
万股股份已经完成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股东权益登记日为 2022 年 4 月 15 日。

    股东所持股份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万股)    (%)       (万股)   (%)
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0,996      15.46
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   无限售条件股份   15,996.89   22.50     5,000.89     7.03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司法执行要求明细单》。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