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1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2-04-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1 年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獐子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或“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
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2)第 01210024 号)。公司董事会
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关于公司 2021 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所作出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的不利影响。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