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1 年度,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
真履行职责,关注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参加董事会会议,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经营管理
情况,对公司审议的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 2021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1 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监事均出席了报告期内的监事会会议,
履行了监事职责。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 13 项议案。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
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电商子公司新增资本的议案》、《关于出售分公司资产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赋
予的职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议案和决议。监事会密切关注
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利润分配、聘任年度
审计机构、出售资产、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会计政策变更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
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规范操作。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一层”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
勤勉尽责,未发生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监督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财务核算体系较为健全,制度较为完善,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各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报
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3、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定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
围,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其相关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情形,维护了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围绕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等重要活动开展监督,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
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向前发展。
特此报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