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08-18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战成敏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决策、协调和领导能力,符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审议程序合法。因
此,同意公司聘任战成敏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阎忠吉女士的简历和相关资料,认为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和个人品德,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
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岗位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提名、审议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
司聘任阎忠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唐艳女士、姜大为先生、刘明先生、
孙湘女士、阎忠吉女士、姜玉宝先生、黄万成先生、武志强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
料,认为上述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
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提名、
审议程序合法。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唐艳女士、姜大为先生、刘明先生、孙湘女
士、阎忠吉女士、姜玉宝先生、黄万成先生、武志强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
(此页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国红: 史 达:
宋 坚: 张晓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