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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獐子岛: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2-11-05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确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认为
该议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为《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国红:                            史   达:



宋   坚:                           张晓东: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