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 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对段星亮先生有关情况的调查和了解,认为段星亮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 刘志猛 林 芳 李文华 ——————— ———————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