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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螳 螂: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6-04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0-032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30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9,615,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2,684,408,689 股的 0.358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 年 6 月 9 日。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螳螂”)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因此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满足,目前已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了解除限
售的相关事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2、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
名单在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内容于 2018 年 11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4、2018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3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 年 1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
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
    6、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11 月 15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 1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
授予登记工作,向 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为 2020 年 1 月 23 日。

    8、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公司
                                        2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之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杨鹏、谢进军因个人原因离
职,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合计持有的 105.00 万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9 元/股。具体内容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9、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询。
    二、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满足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24 个月、36 个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上
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30%。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3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为   30,834,654,530.30

1、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元,相比 2018 年营业收
2、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入 25,088,596,105.75 元
                                                               增长率为 22.90%,公司
                                                               业绩满足考核要求。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
                                                               外,其余 30 名激励对象
五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达
 评价结果       S          A       B         C         D
                                                               标,当期可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
                    100%           50%           0%            例为 100%。
   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2019 年年度报告》已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0 人;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为 961.5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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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9 日;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限   剩余未解除限售限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王汉林             董事长                    300.00              90.00             210.00

曹黎明           董事、总经理                300.00              90.00             210.00

施国平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00.00              90.00             210.00

蔡国华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50.00               15.00              35.00

 宁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0               15.00              35.00

 东升             副总经理                   50.00               15.00              35.00

 王泓             副总经理                   50.00               15.00              35.00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2,105.00             631.50           1,473.50
         (共计 23 人)
               合计                         3,205.00             961.50           2,243.50

     注1:激励对象王汉林、曹黎明、施国平、蔡国华、宁波、东升、王泓为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注 2: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

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不能解除限售的 2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0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8,193,761      3.29%          -8,915,144       79,278,617     2.95%

高管锁定股                   47,093,761      1.75%           +699,856        47,793,617     1.78%

股权激励限售股               41,100,000      1.53%          -9,615,000       31,485,000     1.17%
                                                     5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596,214,928   96.71%         +8,915,144     2,605,130,072    97.05%

三、股份总数         2,684,408,689      100%                   0   2,684,408,689     1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5、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
见书》;
     6、上海信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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