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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 螳 螂: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殷新)2023-04-29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
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三次,实际出席三次会
议并表决。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议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
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
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
案都无异议,均投赞成票。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二次股东大会。本人任期内,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一次会议。
    二、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工作情况
    本人任期开始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召开需本人亲自出席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
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一起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2年6月23日,发表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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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2、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
    (二)2022年8月31日,发表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经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合计余额不超过 1,391,000 万元的担保;根据金融机构住房贷款政策
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子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房屋建筑销售,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子公司穗华置业、盛建置业为购买相关
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合计分别不超过 6
亿元、4 亿元人民币。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为 609,650 万元;子公司穗华置业为购买相关房屋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阶段性担保额为人民币 6867.30 万元。
    公司相关担保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2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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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
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
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41
份公告和4份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认真接待到公
司调研的投资者,耐心接听投资者电话咨询,保证了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
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
股东的合法权益。
    3、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本人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公司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
和审计结果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日常工作中,关注公司内部
审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4、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了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为提高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
者的保护能力,本人还积极、认真地自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独立董事
履职所必备的知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
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五、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szkjdy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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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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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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