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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孚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8-12-04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7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孙日贵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持有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股份 5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51%)的股东孙日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2%。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收到孙日贵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孙日贵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孙日贵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日贵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 5000 万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 90800 万股的 5.5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主要用于归还前期股权质押融资,以及补充其所控制子公司

的流动资金。

    孙日贵先生于 2017 年 7 月将其在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

日控股”,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29.42%)的持股比

例自 29.36%提高至 40.36%,期间使用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用于投资孚日

控股。近年来,孚日控股不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使其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

从最初 16.9%提高至目前 29.42%,稳固了其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地位。自今
年年初以来,股权质押融资不断收紧,融资难度不断加大,为缓解个人资金压力,

孙日贵先生拟计划通过减持的方式,获得部分资金,以用于归还部分股权质押融

资和补充孚日控股及其子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国家目前所提倡的为民营企业纾困

的指导思想。

    另外,上市公司正在实施回购股份不低于 1 亿元资金的计划,若按照回购金

额 3 亿元上限计算,且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那么孚日控股所控制上市公

司的股份比例将超过 30%,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降低,本次减持事项

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发展产生任何影响。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

公积转增和利润分配形成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2.2%。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

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5、价格区间:本次减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孙日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孚日控股自 2017 年 11 月 28 日开始至 2018 年

5 月 7 日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 1815.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承诺在增持

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即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距增持行为完成之日已超过 6 个月,

符合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孙日贵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次减持计划设定 2000 万股,具体计划为 2018

年度内减持 1250 万股,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 5000 万股的 25%;2019 年初

减持 750 万股,不超过其剩余所持股份总数 3750 万股的 25%,不违反相关承
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孙日贵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孙日贵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