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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孚日股份: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2019-05-10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9-03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9 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出
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通知已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决定
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孚日控股”)《关于增加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
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审议《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董事会授权期限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
     一、2018 年 6 月 22 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可转债”)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行将届满,为确保公
司发行可转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请拟定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孚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公司发行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事
项,并将上述事项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21 日,为期 12 个月。
     二、2018 年 6 月 22 日,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并通过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可转债事宜,授权有效期延
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鉴于上述授权有效期行将届满,为确保公司发行可转债工作
的顺利推进,提请拟定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补充审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可转债事宜有效期延期事项,
并将上述事项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21 日,为期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孚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251,191,7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66%,孚日控股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章程规定》的有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的范围,有明确
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 2 项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其他事项不变,《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