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孚日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2021-05-1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孚日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包建祥                             联系电话:021-33388611
保荐代表人姓名:康杰                               联系电话:021-33389941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否,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在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存
                                            在缺陷如下:
                                            1、公司 2019 年度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孚日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
                                            控股”)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上述违规
                                            担保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解除。
                                            2、公司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在 2020 年度
                                            存在违规资金占用情形,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尚在存续期的资金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占用余额为 11.42 亿元。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29 日,上述占用的资金已归还完毕。
                                            3、公司购买的部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计
                                            划、委托贷款及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理财产
                                            品的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且该等理财产品在
                                            2020 年 9 月 15 日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成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后,仍在存续期且尚未偿还,事实
                                            上构成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动占用公
                    项目                                 工作内容
                                          司的资金。控股股东华荣实业及其控制的
                                          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 109,980.00
                                          万元,截止到 2021 年 3 月 9 日,上述被动
                                          占用的资金已归还完毕。
                                          4、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收到《高密
                                          市人民政府关于孚日集团税收返还扶持企
                                          业发展的批复》,主要内容为由市财政局从
                                          产业扶持资金中拨付 2.53 亿元给公司,用
                                          于支持企业解决困难,稳定员工就业;截
                                          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开展棉花期
                                          货合约套期保值过程中,因棉花期货价格
                                          大幅波动导致损失约 2.74 亿元。公司未就
                                          上述事项及时披露,并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就上述事项予以补充披露。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1、保荐机构在 2020 年 7 月 2 日至 7 月 12
                                          日,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发现的
                                          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告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
                                          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2、保荐机构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12 月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1 日、12 月 24 日在对孚日股份现场检查
                                          过程中发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后,立即启动了专
                                          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告的《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定期现场检查暨专
                                          项现场检查报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9 日,
                  项目                                  工作内容
                                        上述占用资金已经归还完毕。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1)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华荣实业归还上市
                                        公司占用款项的进展;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3)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合规性;
                                        (1)截至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已经收
                                        到控股股东归还的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2)针对前期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相关问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题,公司已经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
                                        (3)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违规担
                                        保已经解除。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2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7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24 日
                                        2020 年 7 月 11 日培训内容包括对《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具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体规定、要求及指导意见进行解读,结合
                                        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行为对应各条文
                                        进行分析,就上述行为的性质与严重性作
                                        出了提示,并强调了合规经营、如实履行
                                        信息披露业务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2020 年 12 月 24 日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介绍
                                        上市公司关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
                     项目                                  工作内容
                                           披露、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规范运行要
                                           求。重点围绕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进行了
                                           深入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公司违规向原控股股东孚
                              日控股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
                              保、孚日控股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上述事宜公司未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购买的部分定向融资
                              工具、信托计划、委托贷款
                              及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理财产
                              品的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实际
                              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公司,且该等理财产品在
                              2020 年 9 月 15 日华荣实业   针对上述 1-3 问题,保荐机
                              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后,仍     构对孚日股份进行了两次
                              在存续期且尚未偿还,事实     专项现场检查,并根据核查
                              上构成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结果对公司提出了整改意
1、信息披露                   方被动占用公司的资金。上     见,并对公司董事、监事、
                              述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
                              披露义务。                   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要求
                              3、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
                              日,收到《高密市人民政府     务。
                              关于孚日集团税收返还扶持
                              企业发展的批复》,主要内容
                              为由市财政局从产业扶持资
                              金中拨付 2.53 亿元给公司,
                              用于支持企业解决困难,稳
                              定员工就业;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开展棉花期
                              货合约套期保值过程中,因
                              棉花期货价格大幅波动导致
                              损失约 2.74 亿元。公司未就
                              上述事项及时披露。
                              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在防     针对上述问题,保荐机构对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     孚日股份进行了两次专项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缺       现场检查,并根据核查结果
                              陷如下:                       对公司提出了明确整改意
                              1、公司 2019 年度违规对原      见,要求公司立刻开展整改
                              控股股东孚日控股集团股份       行动。针对问题 1、2,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孚日       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解除
                              控股”)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     了相关担保,原控股股东亦
                              保。上述违规担保已于 2020      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归还了
                              年 6 月 29 日解除。            占用资金。针对问题 3,截
                              2、公司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      止到 2021 年 3 月 9 日,上
                              在 2020 年度存在违规资金       述被动占用的资金已归还
                              占用情形,自 2020 年 1 月 1    完毕。
                              日至 2020 年 6 月 28 日尚在    此外,保荐机构还对公司董
                              存续期的资金占用余额为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11.42 亿元。截止到 2020 年     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6 月 29 日,上述占用的资金
                              已归还完毕。
                              3、公司购买的部分定向融资
                              工具、信托计划、委托贷款
                              及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理财产
                              品的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实际
                              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公司,且该等理财产品在
                              2020 年 9 月 15 日高密华荣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华荣实业”)成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后,仍在存续期且
                              尚未偿还,事实上构成了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动占用
                              公司的资金。控股股东华荣
                              实业及其控制的公司非经营
                              性 占 用 资 金 余 额 为
                              109,980.00 万 元 , 截 止 到
                              2021 年 3 月 9 日,上述被动
                              占用的资金已归还完毕。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是,详见本报告“二、保荐       详见本报告“二、保荐机构
7、对外担保                   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       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
                              采取的措施”之“1、信息披      取的措施”之“1、信息披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露”及“2、公司内部制度的    露”及“2、公司内部制度
                               建立和执行”所述。           的建立和执行”所述。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有,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
                             续、人民币升值导致汇兑损
                             失增加等因素影响。2020 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9 年       本保荐机构将本着勤勉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度下滑 11.13%,归属于上市      责的态度,对孚日股份未来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经营业绩情况进行持续关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年度下滑 39.48%,归属于上      注和督导。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
                             下滑 50.58%。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的原因及解
                                                            履行承诺
                                                                           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占用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的还款
                                                           是              不适用
计划及相关承诺
2、公司及原控股股东孚日控股关于积极解决担保、资金占用
                                                           是              不适用
情况及完成整改的承诺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0 年 3 月 16 日,因工作变动原因,保荐
                                             机构委派康杰先生接替肖兵先生担任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020 年 3 月 27 日,因工作变动原因,保荐
                                             机构委派包建祥先生接替张晶先生担任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无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孚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包建祥                    康   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