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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丰奥威:关于与北京正和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5-07-14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15-044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正和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2.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协商及按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不会对本公
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2015年7月13日,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
丰奥威”)与北京正和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磁系”)就“投
资互联网+汽车后市场事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 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背景
    1.投资基本情况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二手车汽车销量有了快速的
发展,2014 年我国二手车虽达到了 605.3 万辆的销量,较上年同期增长 16.3%,
但仅占我国汽车保有量的 2.29%,且与欧美等发达国家(二手车占汽车保有量占
汽车保有量的 20%左右)相比,差距巨大。同时,我国二手车新车销量比为(0.2~
0.3):1 的水平,也远不及发达国家(2~3):1 的水平。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
相继出台,二手车或将成为未来我国汽车产业的新引擎、新动力,二手车市场的
健康发展关系到汽车后市场各个子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公司从传统制造业向互联网+产业的
跨出,公司在现有汽车制造业平台的基础上,将努力打造国内汽车行业互联网金
融大数据分析平台,公司拟与北京正和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
和磁系”)就“投资互联网+汽车后市场事宜”签署框架协议。
    2.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不涉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的具体金额,待正
式项目合作时再行签署详细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相关政策履行审批程序。

  二、投资合作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正和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射击场路园博园内欧洲园A座4-1
    3.法定代表人:刘东华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企业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
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技术开发、
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基础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项目投资;企
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
务。
    7.正和磁系股权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投资额(万元)         占比

       北京磁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20             72.00%

       夏华                               100             10.00%

       严旭                                80             8.00%

       北京正和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5             7.50%

       北京正和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             2.50%
    合计                                 1000              100.00%
   北京磁系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是正和磁系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正和磁系的72%
股权,公司与正和磁系无关联关系,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1.合作主体:
   甲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正和磁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主要条款内容
    1)甲方义务
  (1)在乙方或乙方投资的企业完成商业模式设计、平台开发与用户体验后,
甲方同意为该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具体支持金额、方式等由甲乙双方
另行协商确定;
  (2)为配合乙方的调研与商业模式验证工作,甲方将指定专门的人员来对接
与协调。
    2)乙方义务
    乙方应自行或促使其投资的下属企业:
   (1)负责完成该领域商业模式设计、平台开发和前期体验用户群的选择。商
业模式设计包括:
    a.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开发、探索线上二手车特卖模式,依托 4S 店
资源,对个人二手车,车商二手车,4S 店二手车等车源进行品牌认证并通过限
时的模式进行线上抢购。
    b.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开发、探索汽车金融业务:2B 端,充分应用
互联网大数据分析,采用互联网+的服务和风控方式,线上运用云端数据动态跟
踪经销商库存,周转,销售实时情况,线下风控人员每日上门服务了解经销商门
店以及现场经营情况,开展对公金融业务,为广大汽车经销商提供便捷有效的资
金支持的金融服务;2C 端,探索汽车抵押贷款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买车低息
分期贷款业务。
   (2)为本协议项下的合作宗旨,独立平台定制开发完成之后,培养必要的电
商人才。
    3)甲方权利
   (1)依约对乙方的调研与验证活动进行监督;
   (2)依法保护并共享乙方创新商业模式的成果。
    4)乙方权利
   (1)依约进行商业模式的验证;
   (2)依法与甲方共享经验证后商业模式的利益。
    3)工作安排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成立联合工作实施小组,
推动相关工作的实施:
   (1)双方主要领导负责确定整体战略合作事宜的制定和决策。
   (2)双方业务领导为联合工作组执行负责人,负责落实实施已经确定的合作
项目推进。
   (3)合约期内完成商业模式验证后,就投资模式等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
署协议执行。

   四、战略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借鉴合作方的投资并购
经验,可为公司的资本运作提供丰富的经验,短期内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长期将有助于公司实现“升级三步曲”:
   业务扩展:通过为客户提供数字化、智能化、仿真化增值服务,提高顾客满
意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产业升级:从传统制造商向互联网运营服务商转变。
   平台创新:打造互联网+汽车后市场空间的大数据平台。
   2.本次合作将有利于增强公司业务核心竞争力,加快公司的业务转型,更好
地适应市场变化,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
签订相关具体合同的基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具体合作事项后续另
由双方签订书面合同予以确认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批准,具体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双方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五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