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0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国
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紫金”)拟与上海景云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云”,为国泰紫金参股 40%的参股公司)及公司控股
子公司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汉帛
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
公司、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贸
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诚进出口有限
公司、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共同出资 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张
家港市保税区国泰景云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景
云置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拟定,以工商核准为准】。
拟设立的景云置业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100 51%
2 上海景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0 4%
3 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928.6 9.286%
4 江苏国泰国华实业有限公司 928.6 9.286%
5 江苏国泰汉帛贸易有限公司 928.6 9.286%
6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上海进出口有限公司 514.3 5.143%
7 江苏国泰亿盛实业有限公司 214.3 2.143%
8 江苏国泰亿达实业有限公司 214.3 2.143%
9 江苏国泰力天实业有限公司 171.4 1.714%
10 江苏国泰国贸实业有限公司 171.4 1.714%
11 江苏国泰国盛实业有限公司 171.4 1.714%
12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诚进出口有限公司 171.4 1.714%
13 江苏国泰博创实业有限公司 85.7 0.857%
合计 10000 100.00%
国泰紫金的主营业务之一为房地产开发,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等公司
控股子公司主要从事消费品进出口业务,不从事房地产投资业务。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国泰紫金从事房地产业务不构成风险投资,江苏国泰华盛实业有限公司
等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的事项构
成风险投资。
景云置业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系拓展公司业务,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对本次风险投资事项无异议。
独立董事:顾建平、周中胜、朱萍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