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关于拟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1-27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

                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拟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进行事前审议,
我们认为:

    1、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华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实业”)为本次
交易唯一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张健先生、董事王晓斌
先生、总裁陈晓东先生兼任华昇实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且评估结果已由张家港
国资办备案,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进一步聚集主责主业,优化集团资本布局,加快剥离非主业、非优势业务,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

                                          独立董事:蔡建民、孙涛、雷敬华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