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1-27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
并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监事五名(其中汤建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
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江苏国
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100,597,881.92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3.39%;
实现营业利润 1,952,058,810.9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977,674,817.88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45%。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0 年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977,674,817.88 元,母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
311,398,291.24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1,398,291.24
元 提 取 10% 的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31,139,829.12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72,209,171.55 元,减去 2020 年分配 312,707,319.60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39,760,314.07 元,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定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 1,563,536,5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90,884,149.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
若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
风险。
本次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
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高效运行;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
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
督充分有效;
(3)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 议 案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江苏国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