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关于国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2-01-27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2-04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期间,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股票价格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
低于“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02 元/股)的 130%(即 11.73 元/股),公司
股票如在未来连续 6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 11.73 元/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触发“国泰转债”2022 年度有条件赎回条款或者公司股票未来二十
个交易日中有六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 11.73 元/股,将于第六个交易日
收盘后触发“国泰转债”2022 年度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江苏国泰国际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
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
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国泰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国
泰转债”投资风险。
一、 “国泰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 号”《关于核准江苏国
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开发行了 45,574,186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55,741.86 万元,期限 6 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777 号”文同意,
公司 4,557,418,600 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
根据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国泰转债”自
2022 年 1 月 13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为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027 年 7
月 6 日,“国泰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9.02 元/股,发行至今未发生对转
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当期转股价格仍为 9.02 元/股。
二、 “国泰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内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
监管机构批准(如需),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截至 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股票如在未来连续 6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
低于“国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02 元/股)的 130%(即 11.73 元/股),将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首次触发“国泰转债”2022 年度有条件赎回条款或者公司股票
未来二十个交易日中有六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均不低于 11.73 元/股,将于第六
个交易日收盘后触发“国泰转债”2022 年度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募集
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国泰转债”。
三、 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
否赎回“国泰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
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