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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泰: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2-70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2、投资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5 亿元(含 115 亿元)的
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审议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5 亿元(含 115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银行委托理
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
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金融机构理
财产品投资,公司对于本次投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
       2、投资额度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15 亿元(含 115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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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意时点进
行投资理财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115
亿元(含 115 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
    3、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4、资金来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的固定收益或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均为短
期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
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
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
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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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115 亿元(含
115 亿元)自有资金购买固定收益或保本型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日
常生产经营。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对公司投资者有利。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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