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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泰: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2022-12-24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内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各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规定。

    2、聘任陈晓东先生为公司总裁、张斌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聘任金志江先
生、才东升先生、杨革先生、朱荣华女士、王建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汤
建忠先生、马超先生、孙凌女士、郭利中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聘任张健先生
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文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晓东先生为公司总裁、张斌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
聘任金志江先生、才东升先生、杨革先生、朱荣华女士、王建华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聘任汤建忠先生、马超先生、孙凌女士、郭利中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聘任张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文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蔡建民、陈百俭、孙涛、雷敬华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