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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泰: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3-26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在对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
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
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
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 年度,公司给予立信的年度审计报酬为

551.20 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106.0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
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

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
员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74 名,且立信

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65 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7.19 亿元,挂牌公司审计

收费 0.87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金亚科技、周旭                 预计 4,500
  投资者                     2014 年报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辉、立信                       万元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2015 年重
            保千里、东北证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组、2015 年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                 80 万元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
                             报、2016 年
            立信等                                      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报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案件已经开庭,尚未判决,
            新亿股份、立信
  投资者                     年度报告      17.43 万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等
                                                        盖赔偿金额。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柏堡龙、立信、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
               国信证券、中兴 IPO 和年度
  投资者                                             未统计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财光华、广东信 报告
                                                                额。
               达律师事务所等
                                                                案件尚未开庭,立信投保的
               龙力生物、华英
  投资者                           年度报告          未统计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证券、立信等
                                                                额。
               神州长城、陈                                     案件尚未判决,立信投保的
  投资者       略、李尔龙、立 年度报告               未统计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信等                                             额。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冯蕾         2000 年          1998 年      2003 年           2019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张静         2019 年          2016 年      2016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丁陈隆        2010 年          2005 年      2010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蕾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2022 年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2022 年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2022 年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1 年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1 年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静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2022 年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丁陈隆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 年-2022 年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2022 年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2022 年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2022 年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2 年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
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
素定价。
    公司 2022 年年报审计费用为 551.20 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
106.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3 年度
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其具备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且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022 年度年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
时,立信对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客观审慎,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的情
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已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通
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认可。我们认
真审核上述事项的有关文件后,对拟续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认可,有利于保护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等,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
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公正、客观。为保持审计
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审计,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信息和

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