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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3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陈爱文先生、王乐平先生和周兰女士,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 29,612.87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
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陈爱文         王乐平         周   兰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