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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0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陈爱文先生、王乐平先生和周兰女士,本着认
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
方向,优化公司营销渠道供应链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服务能力,提高公司
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业务发展的效率和有效性,进一步巩固并提高公司的行业
地位。本次投资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投资资
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对长沙威沃进行增资是根据公司
战略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保持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增强行业地位,提高经营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符合公
司的长远规划及发展战略。同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




                     独立董事:陈爱文        王乐平         周   兰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