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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2018-12-03  

						      公司简称:山河智能                                  股票代码:00209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自查表
                                                              是否存在该
序号                            事项                          事项(是/否/   备注
                                                                不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没有被注册会计师出
 1                                                                是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是否没有被注册
 2                                                                是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不存在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3                                                                是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是
        是否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
 5                                                                是
        资助
        上市公司最近三个月是否不存在以下情形:(1)股东大会
        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2)股东大会未审
 6                                                                是
        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3)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授予权益
        并宣告终止实施股权激励
        如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
 7      定的情形时,方案是否约定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已获        是
        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是否终止行使
        上市公司是否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
 8                                                                是
        查,是否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
        后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9                                                                是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0     是否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是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11                                                               是
        选的情形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12                                                               是
        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是否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13                                                               是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14     是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是
     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
15                                                           是
     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
16   是否不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是
17   激励对象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对象姓名、职务是否拟在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
18   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期是      是
     否拟不少于 10 天
     如激励对象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19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方案是否约定上市公司不      是
     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终止行使
                          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
20                                                           是
     票总数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
21                                                           是
     司股票累计是否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
22                                                         不适用
     量的 20%
23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 10 年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否逐条说明上市公司不
24   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      是
     情形
25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
26                                                           是
     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百分比;所有在有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是否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是否披露其他激
27   励对象(各自或者按适当分类)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      是
     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单
     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
     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
     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
28                                                           是
     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等;若激励计划有授予条件,授予日是
     否确定在授权条件成就之后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
     定方法。如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二十九条规定的
     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是否对
29                                                          是
     定价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是否就该定
     价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
     响发表意见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
     益的,是否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获授权益的条件;拟分期行
     使权益的,是否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
     明确约定授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
30   得递延至下期。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管,是否披露激     是
     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充分披露所设定指
     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若
     后期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低于前期激励计划,是否充
     分说明其原因与合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是否明确
31   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以及激励对象不得行使权益     是
     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
32                                                          是
     法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
     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
33                                                          是
     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
     (11)股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的条件、需履行的审批程
34                                                          是
     序
     (12)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
35                                                          是
     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13)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相关纠纷或争端
36                                                          是
     解决机制
     (14)上市公司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
     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37   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的     是
     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准
     和时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期
     限等
     (15)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是否明确规定,自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后 60 日或获得股东大会审议
38   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适用于未规定授予条件   是
     的情形),按相关规定完成权益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
     序
     (16)上市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是否明确“股权激励
39                                                          是
     计划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存在
       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可能性的,是否披露解决措
       施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0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
 41                                                              是
       否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
 42                                                            不适用
       公司是否不少于 3 家
 43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后期激励计划的公司业绩指标低
 44                                                            不适用
       于前期激励计划的,是否充分说明原因与合理性
                             限制性股票合规性要求
 45    授权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 1 年           是
 46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不少于 12 个月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47                                                              是
       总额的 50%
 48    股票授予价格是否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                        是
       股票授予价格是否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49                                                              是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
       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股票期权合规性要求
 50    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不少于 1 年         不适用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是否不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
 51                                                            不适用
       满日
 52    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
 53                                                            不适用
       期权总额的50%
 54    行权价格是否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                          不适用
       行权价格是否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二)股权
 55                                                            不适用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独立董事、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
  56  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是
      益发表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下述事项发表专业
                                    意见
 57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       是
        的条件
 58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管
 59                                                                 是
        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60                                                                 是
        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
 61                                                                 是
        披露义务
 62     (6)上市公司是否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是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63                                                                 是
        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
 64                                                                 是
        否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65     (9)是否说明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
 66                                                               不适用
        的专业意见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67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是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是否拟回避
 68                                                                 是
        表决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独立董事是否就股权激励计
 69                                                                 是
        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上市公司未按照独立董事或监事会建议聘请独立财务顾问
 70     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是否就此事项        不适用
        作特别说明
                                   其他合规要求
 71     股权激励计划是否不存在金融创新及重大无先例事项              是
      本公司保证所填写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承担因所填写情况有误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8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