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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从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

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

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1)《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2、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1)《关于公司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2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 2017 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6)《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 2018 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4、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1)《关于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

    (4)《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8 月 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5、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决议:

    (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2)《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0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6、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
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 年 12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

定期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关心公司发展战略的具

体实施,依法监督董事和高管人员,较好地发挥了内部监督制衡作用。监事会就以

下情况发表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方面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

关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方面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体系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

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允。

    3、募集资金及使用方面

    报告期,公司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资产处置情况。

    5、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关联交易程

序合法,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况。

    6、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7、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

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内部报告制

度》的要求,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发布前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送,有效

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

    2019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重点监督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募集

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确保公司依法运作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