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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河智能:关于2021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公告(更新后)2021-03-24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于2021年3
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营销业务担保授
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授信业务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的营销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市场占有率,保证公司现金流的安全,
2021 年公司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经销商提供银行
或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承兑、融资租赁、按揭贷款、保理、融资授信业务担保。
    1、承兑、保理、融资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支付货款使用,2021 年度承兑、保理、融资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可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
之间进行调整)。被担保方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对外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按揭贷款、融资租赁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终端客户或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使用,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 107 亿元,(可
根据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及客户和经
销商之间进行调整)。如被担保方为经销商的还需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对外担
保方式:回购担保、连带责任保证。
    3、以上累计使用担保授信总额不超过 110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 53.05 亿元的 207.35%。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
开展上述业务之日止,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公司为终端客户、
优质经营商 2021 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均纳入本议案所约定的担保范
畴之内。
    该事项获全体董事表决赞成通过。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担保授信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分为以下两类:
    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
    2、被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认定为优质客户且经银行、外部融资
租赁公司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经销商。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
公司将根据与经销商的历史交易记录、资信情况等,通过数据分析选取具备一定资
金实力、拥有良好商业信誉、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愿意保持长期的
合作关系的优质经销商推荐给银行、外部融资租赁公司。
    三、担保授信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根据银行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要求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回
购担保或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和回购担保。
    (二)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开展
上述业务之日止。
    (三)担保授信额度:2021 年度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 110 亿元。
    2021 年度承兑、保理、融资业务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 3 亿元,可根据
各项业务及各产品线实际使用额度情况,在各业务之间、各产品线之间进行调整;
    2021 年度按揭贷款、融资租赁累计使用担保授信额度不超过 107 亿元。
    (四)担保授信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提供银行、外部融资租
赁机构担保事项,被担保方须按银行、外部融资租赁机构的要求通过资信审查、签
署购买合同、足额缴纳首期款,如为终端客户办理银行按揭提供担保,还必须将所
购公司产品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
    针对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优质经销商提供银行、外部融资
租赁机构担保授信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应的制度进行规范管控,同时,明
确防范措施,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制定授信管理与监督流程、业务运行与管理流程。包括:产品授信管理办法、
经销商授信管理办法及授信监控原则、对外融资管理办法等;
    2、根据上述管理办法,明确每家经销商的授信及管控方案,监督经销商信用资
源的规模、风险、周转效率等;
    3、设立风险预警线与管控底线,并进行月度监控,根据对经销商能力的分析,
推动帮扶其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如达到预警线,将介入督促处置风险,如经销商不
积极处理,则停止其经销业务;
    4、根据上述管控流程及要求,建立相应的信用授信业务风控流程及处理预案,
如经销商涉及多产品线,由公司信用管理部门组织协同。
    5、由公司组织建立额度签约使用前的评审流程,在确认各产品已建立可行的风
险控制流程及预案,经销商已签署合格的反担保协议,相应协议文件通过法务部门
合规审核的情况下由有权签字人统一对外签约。
    (五)协议签署: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将在业务实际发生时,按
公司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后再行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提
供担保授信,是为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拉动公司销售的稳定增长,保证公司
现金流的安全。因承兑、保理、融资的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
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支付货款使用。按揭、融资租赁业务的担保授信额度仅用于
终端客户、经销商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产品使用,针对银行
按揭终端客户的担保要求终端客户以所购产品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针对经销商的
担保要求采取经销商签署反担保协议等风险控制措施。本次担保授信风险可控,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授信议案。
    五、独立董事关于担保授信的意见
    公司为提升市场占有率,协助终端客户、优质经销商融资,促进销售的稳定增
长,保证公司的现金流,向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优质
经销商提供营销业务授信担保的事项,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各项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授信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终端客户、经销商与
银行或外部融资租赁机构合作开展承兑、融资租赁、按揭贷款、保理、融资授信业
务担保等事项提供担保授信额度,有利于上述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
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担保授信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83亿元,占
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3.05亿元的156.46%,实际使用额度共计为人民币61.63
亿元(含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116.1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