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薪酬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7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绩效薪酬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
绩效薪酬的议案》,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业绩结合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考
核结果,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董事、内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进行确定。
序号 姓名 职务 个人考核结果 2021 年度绩效薪酬(万元)
1 何清华 董事长 合格 17.50
2 付向东 董事、总经理 合格 12.50
3 夏志宏 董事、执行总经理 合格 12.50
4 熊道广 董事、财务总监 合格 10.00
5 陈欠根 监事会主席 合格 3.00
6 张爱民 职工监事 合格 5.00
7 唐 彪 副总经理 合格 10.00
8 张大庆 副总经理 合格 10.00
9 朱建新 副总经理 合格 10.00
10 黄志雄 副总经理 合格 10.00
11 龙居才 副总经理 合格 10.00
12 雷艳群 离任副总经理 合格 9.17
13 全登华 副总经理 合格 0.83
14 王 剑 董事会秘书 合格 10.00
(注:雷艳群任职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止,全登华任职自 2021 年 12 月 2 日起)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薪酬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
水平,按照公司制度和绩效考核原则要求制定的,可以有效激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
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该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