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按照
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防范经营
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确认 2022 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
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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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认为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与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
为依据,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
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交易所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融资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申请办理银行融资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为营销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营销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风险可控,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各项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广大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已就本担保事项履行
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万宝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合作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对等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已就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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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
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通过外汇资金业务的
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通过上述衍
生品的投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可行
的,风险是可控的。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34,211.89
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1.24%,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2022 年度
以及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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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关
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苏子孟
吴能全
石水平
毕亚林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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