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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浔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8-10-30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变
更。

       2、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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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郑甘澍                   廖益新              葛晓萍




                                                     2018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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