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现将 2021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
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
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
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忠于职守,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共计 17 项。
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3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二)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等十三项
议案。
(三)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情况如
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
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检查审核,重
点审核了公司季度、中期、年度财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财务会计文件,
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
好。公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经检查确认后,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
开公正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核查,
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7、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核查
经核查,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形,未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违规担保的情形。
9、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
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制定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的问题和事项,总体上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对不相容职务未适
当分离的一般缺陷,公司须尽快整改,保证形成有效地相互制约工作机制。
10、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
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有效地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行为进行
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身
学习,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