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 所互联 网投 票系统 投票 的具体 时间 为2022年 5月26日上 午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乌漏沟东工业区福建浔兴拉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国根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 194,821,1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4193%。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4人,代 表股份3,26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1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43,251,5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1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1,56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404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26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91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269,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133%。 (三)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黄环宇律师、高秉政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5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605,932 股,占 出席会 议所 有股东 所持 股份的98.3497% ;反对 3,215,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50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8%;反对3,21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3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环宇、高秉政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6 四、 备查文件 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 2、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