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7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
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 对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情
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的程序,确保了交易的
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2022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深圳价之链跨境电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上海浔兴
拉链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浔兴拉链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1.50
亿元。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为 0。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
的担保)为 0 万元,占 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净资产(未经审计)的 0.00%。
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
承担担保责任。
5、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体系,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
存在的风险。
二、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与市场定价一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与福
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书。
三、关于计提 2022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的反
映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提 2022 年半年度资产减
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 琳 林俊国 张 忠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