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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浔兴股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6  

                        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5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乌漏沟东工业区福建浔兴拉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国根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191,574,8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5125%。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人,代
表股份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43,251,5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01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8,3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981%。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5%。
    (三)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文杰律师、高秉政律师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574,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
    同意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备案手续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557,6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
1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803%;反对1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1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574,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
    同意191,574,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施清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
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1,574,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文杰、高秉政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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