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2023-03-28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总裁施明取先生辞职事项进行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施明取先生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其辞
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施明取先生的辞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其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3、施明取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综上,我们同意施明取先生辞职公司总裁职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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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总裁
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忠 林 琳 林俊国
日期: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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