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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浔兴股份: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7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认
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
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
务状况、关联交易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独立有效监督,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列席股东大
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
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人员忠于职守,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2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议案共计 23 项。
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三)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 2021 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意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等十六项议案。
     (四)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计提 2022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关
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五)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监事会以腾讯会议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两项议案。

     三、2022 年度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监督检查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席/列席公司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
有违法违规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
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公
司财务报告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定期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 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非关联股东权益
和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核查公司理财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进行核
查,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
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检查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出售资产交易情况。
     7、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核查
     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未
发现利用关联方资金往来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发生,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
     9、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控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遵循
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经营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和运行情况。
     10、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
司根据相关规定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行为进
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自
身学习,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的有效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