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闽光: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9-05-15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9-03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登记机关、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增加
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成
员人数由 7 人增加至 8 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巨潮资讯
网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登记机关、调整公司经营范围、
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6)。目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为 7 人。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夏保险)提交的《关于推荐董事人选的函》(以
下简称《推荐函》)。(截止 2019 年 4 月 30 日,华夏保险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49,069,000 股,占公司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根据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权向本
1
公司提出议案。)该《推荐函》推荐李先锋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候选人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提名李先锋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新增董事后,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也未少于三分之一。
截至本公告日,李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先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
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相关独立意
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将李先锋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14 日
3
附:李先锋先生简历
李先锋,男,1983 年 6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先锋先生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
职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管;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新时代信托信托四部业务经理;
2014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新时代信托机构业务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民信金控中国
事业部总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1 月, 任新时代信托机
构业务部总经理;2018 年 11 月至今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先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先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
关系。李先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监
事的其他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李先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