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0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 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3]110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2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三 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 时在福建省 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 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黎立璋先生主持。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下同)共 45 人,代表股份 1,455,781,934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59.381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94,791,4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6.89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 人, 代表股份 60,990,4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878%。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4 人,代表股 份 73,953,1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51,576,238 股)的 3.016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962,6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2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1 人,代表股份 60,990,4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878%。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 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851,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1%;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22,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2%;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 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851,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1%;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22,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2%;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 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851,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1%;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22,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2%;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851,7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1%;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22,9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7422%;反对 930,1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5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控股子公司福建闽光云商有 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313,2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201%;反对 40,468,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2.77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84,4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2779%;反对 40,468,6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4.72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1,928,2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53%;反对 3,853,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26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99,3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890%;反对 3,853,7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2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018,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75%;反对 76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189,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75%;反对 76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 年度)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050,3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97%;反对 73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221,51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107%;反对 73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在关联股东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 有的股份数 10,344,082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 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与福建三钢国贸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4,712,4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498%;反对 72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 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 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883,6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8596%;反对 725,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无关 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4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陈禄生律师、韩叙律师出席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