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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钢闽光:202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21-028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数
2,451,576,238 股 ,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数
22,500,011 股后的股份数 2,429,076,2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93,084,302.15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
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分配方案发放年度为 2020 年度,发放范围为扣除回购
股份后的公司全体股东。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22,500,011 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
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 22,500,011 股不享有
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份总数
2,451,576,238 股 , 扣 除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上 已 回 购 股 份 数
22,500,011 股后的股份数 2,429,076,22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4.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9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要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6 月 17 日(星期四),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
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914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622   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6 月 9 日至登
记日:2021 年 6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按照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
的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2020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
1,093,084,302.15 元,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2,451,576,238 股计
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派发的现金
红利为 0.445870 元。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45870/股(最终除权除息价格保留小
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胡红林、罗丽红
    咨询电话:0598-8205188
    传真电话:0598-820501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