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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高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经核对高岩先生的履历及签署的书面承诺等资料,我们认为高岩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业务专长以及提名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
经验,且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董培训并取得独董资格证书,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或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开的 “失信被执行人”。
为此,我们同意对高岩先生的提名。




                                                    独立董事:陈晓东、刘会林、海洋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