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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岩)2019-04-3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8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就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19 次。本人现场出席 0 次,通讯表决 1 次;
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9 次,本人现场出席 0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运作符合法定程序,产生的决议合法有效,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提交
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2018 年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2018 年 12 月 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提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8 年
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18 年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
审计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正。

    3、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2018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
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
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高岩

                                                       2019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