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等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创
造新的增长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当期以
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通
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此项关联
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选举陈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陈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对陈苏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工作绩效、业
务专长以及健康情况等认真了解,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能力、
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陈苏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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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开的 “失信被执行人”。为
此,我们同意对陈苏先生的提名,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陈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
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
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
任陈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按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海洋、高岩、孔全顺
2019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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