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2019-08-10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11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武宁女士、薛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
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武宁女士、薛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选
举董事的议案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补选后,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
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
附件:武宁女士、薛飞先生简历
1、武宁女士,1981 年 11 月,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8.2-2011.5 任北
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上市及并购重组律师;2011.5-2014.7 任北京金佳伟业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14.7-2017.5 任北京泰生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
风控总监(律师方向);2017.6-2018.9 任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教育事业委
员会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武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
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武宁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薛飞先生,198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8 年 8 月-2013
年 8 月,任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项目经理;2013 年 8 月-2015 年 2 月,任鹰
图(中国)有限公司智慧工厂售前/售后技术支持负责人;2016 年 4 月至今,任
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薛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通
过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薛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