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1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成都天马与关联方成都精密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本
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时,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
应当回避表决。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
能力,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8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
进行,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董事会会议同意武宁女士、薛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对武宁女士、薛飞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工作绩效、业务专长以及健康情况等认真了解,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
必需的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武宁女士、薛飞
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形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公
开的“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对武宁女士、薛飞先生的提名,并将此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海洋、高岩、孔全顺
二〇一九年八月九日